2023年1月贵州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变更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事项
2023-02-02 15:39:05 来源:贵州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2023年1月,贵州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组织开展许可审批相关工作,办理相关单位许可服务项变更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贵州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3年2月1日


    主办:清镇市融媒体中心

    审核:杨珊

    编审:王艳妮

    编辑:石三玲

    投稿邮箱:18480937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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