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戴口罩!戴口罩!戴口罩!
2023-01-20 20:55:22 来源:央视新闻
  • 1月11日下午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
    介绍重点机构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有关情况
    要点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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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仍是防控重点

    • 实施“乙类乙管”措施后,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仍然是防控重点。

    • 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要加强健康监测和早期干预,确保重症高风险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转诊、及时救治。

    • 商超、物流、餐饮、交通等行业的从业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症状及时报告。


    关于养老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疫情防控

    • 一是内部分区管理,防止不同区域间交叉感染。

    • 二是在疫情严重期间,经科学评估适时采取封闭管理,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

    • 三是疫情流行期间外来人员进入机构应提前预约,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现场抗原检测阴性结果。

    • 四是明确机构就诊定点医院,建立就医优先的绿色通道,对机构内感染人员可第一时间转运和优先救治。


    关于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疫情防控

    • 一是加强人员防护。做好员工自我健康监测,如有相关症状要及时报告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员工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引导顾客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再测温和查验健康码。

    • 二是加强环境卫生消毒。商超、农贸(集贸)市场要加强通风换气,每日开窗通风2一3次商超要对公共用品和设施,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2次,及时清理垃圾。农贸(集贸)市场要对批发档口进行集中统一清洁消毒。摊位经营者应履行“一日一清洁”等要求,每日营业后及时消毒。

    • 三是提倡无接触服务。鼓励顾客优先采用扫码付款方式结账,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和排队时间。鼓励线下与线上购物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即时零售、网订店送等服务。


    中疾控专家:仍需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以下情形尤其应佩戴口罩

    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回应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

    •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需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等级口罩;

    •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护理有新冠感染者或有相关症状者时;

    •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保洁、快递等从事公众服务及密闭场所工作人员。



    主办:清镇市融媒体中心
    审核:杨珊
    编审:王艳妮
    编辑:任芳靓
    投稿邮箱:18480937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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