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记者从贵阳市卫健局获悉,为解决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认定问题,贵阳市在部分市级医院和辖区二级以上医院设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确认定点医院。
贵阳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确认定点医院名单:
市级医院 | 定点医院名称 | 医院地址 | 承办科室 | 诊室所在楼宇及楼层 | 工作时间 | 预约咨询电话 |
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 南明区博爱路97号; | 急诊科 | 博爱路院区:门诊综合大楼1楼急诊科; | 博爱路: | 博爱路:88302501 | |
南明区龙洞堡机场路510号路交叉路中 | 急诊科 | 龙洞堡院区:门诊楼1楼急诊科。 | 龙洞堡: | 龙洞堡:88576142 | ||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 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547号 | 门诊部 | 1号楼门诊大厅1楼 | 08:00-12:30 | 0851-87993858 | |
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 南明区花溪大道中段27号 | 全科医学科 | 全科医学科门诊-专家门诊1楼 | 周二 | 83810338 | |
周四 14:00-17:00 | ||||||
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 贵阳市解放西路91号 | 呼吸内科 | 门诊楼1楼呼吸内科门诊 | 周一至五 | 0851-85786576 | |
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 | 云岩区大营路6号 | 门诊 | 大营路院区感染楼一楼 | 周一至周五 | 0851-86768635 | |
贵阳市妇幼保健院 | 瑞金南路63号 | 儿童急诊重症医学科 | 门诊一楼急诊 | 8:00-17:30 | 85965786 | |
成人内科 | 门诊三楼 | 8:00-17:30 | ||||
区县 | 定点医院名称 | 医院地址 | 承办科室 | 诊室所在楼宇及楼层 | 工作时间 | 预约咨询电话 |
云岩区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医院 | 瑞金中路61号 | 急诊科 | 一楼 | 8:00-12:00 | 85667060 |
南明区 | 南明区人民医院 | 新华路182号 | 门急诊 | 2号楼2楼 |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 0851-85508396-6109 |
花溪区 | 花溪区人民医院 | 贵阳市花溪区园亭路56号 | 急诊科 | 门诊楼一楼 | 08:00-18:00 | 83222860 |
贵航贵阳医院 | 黄河路420号 | 急诊科 | 新大楼门诊一楼 | 工作日 | 88118455 | |
乌当区 | 乌当区人民医院 | 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124号 | 医务科 | 行政楼二楼 | 08:30-12:00; | 0851-88354317 |
白云区 |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白云医院 | 白云区龚家寨刚玉街108号 | 感染科 | 门诊二楼 | 8:30-12:00 | 84618518 |
观山湖区 |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 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547号 | 门诊部 | 1号楼门诊大厅1楼 | 08:00-12:30 | 0851-87993858 |
清镇市 | 清镇市中医医院 | 清镇市云岭西路20号(新岭院区)、清镇市巢凤社区康乐街11号(巢凤院区) | 巢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巢凤院区行政楼一楼 | 08:00-12:00 | 0851-82566131 |
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 | 清镇市新民路145号 | 综合科(主) | 门诊楼1楼 | 工作日 | 82512270 | |
便民门诊(辅) | 门诊楼1楼 | 工作日 | 82543807 | |||
修文县 | 修文县人民医院 | 翠屏东路42号 | 急诊科 | 门诊部1楼急诊科 | 星期一至星期五 | 82329120 |
息烽县 | 息烽县人民医院 | 息烽县永靖镇花园东路 | 全科医学科 | 门诊大楼 | 24小时 | 0851-87724120 |
息烽县中医医院 | 息烽县永靖镇东风路30号 | 急诊科 | 老楼一楼 | 工作日 | 0851-87720516 | |
开阳县 | 开阳县人民医院 | 开阳县南街5号 | 根据禁忌症对应的专科门诊 | 县医院门诊大楼 | 8:00—12:00, | 0851-87221222 |
贵安新区 | 贵州医科大学大学城医院 | 贵阳市贵安新区大学城栋青路 | 内科 | 住院部1楼 | 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 | 0851-88416264 |
同时,以下市级医院和部分区(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新冠疫苗接种禁忌有如下五种情况: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办理病种类别以内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应住院证明、门诊疾病证明及相关检查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医疗机构备查)。
评估程序:
1.申请人向辖区定点医院电话预约后,按预约时间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病历资料等到定点医院进行评估。
2.对资料齐全的申请人,定点医院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如有调整,按相关最新标准执行)对申请人进行评估。对检查资料不全的申请人,转至专科门诊挂号进行临床检查、检验;评估工作需相关科室会诊的,安排相关专科医生会诊。
3.经诊查评估,具有明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的,由定点医院医生填写《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评估表》,加盖医院公章或医院授权的科室诊断书专用章,作为申请人本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的依据。
4.如申请人为未成年人,需监护人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