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委政府关于《土地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从6月份起,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在全县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有效推进土地“批而未供”消化利用。
(1)加快土地供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晨光园区管委会加强对本辖区内各类用地的清理核实,对批而未征的,加大征地拆迁力度,按照供地时序及时开展地上物处置、搬迁和征地补偿费支付,尽早做好净地交付。对因建设项目未落实到位、手续不齐全造成土地批而未供的,及时调整、落实建设项目,加快供地实施进度。
(2)厘清办理程序。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采取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因供地资料不完整的,协调有关部门配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完善相关审批资料,要求在2020年3月30日前办理具体项目供地手续。对已完成前期手续办理,未缴纳土地成本价款的业主实行催收并完善后期手续办理。为确保按时完成报批,乡镇(街道办)和县级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督办。
(3)明确责权关系。对政府投资的城市公共道路、公共绿地、雨水污水排放管网、公共休闲广场等城市基础公共设施用地,直接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核发给建设单位。对于道路绿化带、安全间距等代征地以及不能利用的边角地,确实无法单独供地的宗地,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直接核发给予政府有关部门。
(4)推进稳步有效。批而未供项目共计89项,其中,一批次18项已全部完成;二批次21项完成4项;三批次22项完成2项;四批次28项完成10项,共计完成34项,完成率达38%。未完成55项,正在积极推进完善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