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以下各类场所经营(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动申领“场所码”并张贴在入口处,安排专人值守查验,确保健康码查验全覆盖、无遗漏。
(一)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景区景点、学校、医疗机构、药店、交通站点等重点场所。
(二)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茶楼餐馆、文化娱乐、生活服务等公共场所。
(三)居民小区。
(四)宗教活动场所、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机构等特殊场所。
二、进入各类场所的所有人员和进入居民小区的外来人员应主动扫码亮码,配合落实好信息登记、体温检测、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三、对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谁瞒报、追责谁”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自贡疾控健康提示
为应对成渝两地新冠疫情,近日,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依据《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疫指发〔2021〕61号)和《关于印发疫情防控社区明白卡的通知》(川疫指办发〔2021〕53号)要求,制定摸排管控指引如下:
一、人员报备
从成都(10月28日起)、重庆(10月22日起)到(返)市人员需主动向村(社区)报备。
二、风险评估
村(社区)应根据我市最新版《国内重点地区管控措施暨前置摸排预警管理的通知》,对报备人员立即进行风险评估,分类落实管控措施。
三、管控原则
(一)对下列人员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14天,每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1.有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区、管控区所在镇(街道)旅居史人员;
2.有虽未划定风险区但有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所在镇(街道)旅居史人员;
3.与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人员。
(二)对下列人员实施居家健康监测14天,前3天内进行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
1.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行政区(如金牛区、渝北区等)旅居史人员;
2.有虽未划定风险区但有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所在区旅居史人员。
(三)对“红码”人员实施集中隔离14天,每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黄码”人员,除具备前述情形按相应规定办理外,对其余“黄码”人员应告知其规范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市后24小时内前往附近的核酸检测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人员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
(五)对其他报备人员,建议其进行1次核酸检测,完成14天自我健康监测。
四、注意事项
(一)提醒健康监测人员注意:健康监测期间中出现典型症状(主要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立即向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告,并规范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前往最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再次进行核酸检测。
(二)隔离或健康监测时间自离开最后一个风险地时起算。

来 源:自贡疾控 富顺融媒
编 辑:赖烨涵
编 审:方文俊 潘劲松
监 制:杨 敏
总监制:罗怀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