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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影响天气是抗旱减灾、森林防(灭)火、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手段。我县2021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即将全面展开,根据《人工影响天气条例》及《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了保证作业安全,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2021年全年。
二、作业设备:“37”型高炮,BL-1/BL-4型火箭发射装备。
三、作业地点:全县20个乡镇(街道)共设置19个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在此范围内择机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四、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作业阵地,禁止以高炮、火箭为背景进行照相、摄像活动,非作业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操作高炮、火箭。
五、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炮位50米范围内不得有围观人员,不得高声喧哗,经劝告仍不离开,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围观者自己承担。
六、炮击区域2—8公里范围内是落弹区,当听到炮声时,人畜应立即隐蔽,不要在露天场所游玩观看,以免弹片落地伤人,特别是路上学生要注意安全。
七、广大干部群众如发现未炸弹头或者炮弹、火箭残骸,为您及他人的安全,切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应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派出所处理,或与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13-7207842。如捡拾后因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发不良后果,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富顺县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编辑:彭歆素
编审:罗怀成 杨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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