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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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黄女士在赤水市政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窗口成功办理了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这是2021年3月31日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在成渝地区试点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通知》印发以来,我市办理的第一笔公积金异地个人贷款业务。
据了解,户籍在贵州省赤水市的黄女士,在四川省隆昌市工作并缴存公积金。近段时间,黄女士有意在老家赤水购买住房,在看房过程中获悉,赤水市已能够办理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咨询后,黄女士于4月10日在赤水市政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窗口申请办理了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了一套面积为127.07平方米的商品房。
《通知》明确,自 2021年4月1日起,在四川省、重庆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具有遵义地区户籍的,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等仍按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规定执行。
(记者:曾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