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换届“十严禁”纪律 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2021-04-30 08: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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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地方各级领导班子集中换届之年,换届期间,我们要严格遵守党中央关于换届工作的要求,特别是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十个严禁”,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开展,换届环境风清气正。

    一、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连、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养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二、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五、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六、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七、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八、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十、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收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换届期间,如发现本地区,本单位有拉票贿选,搞非组织活动等违反“十个严禁”换届纪律的行为,请及时举报反映。


    赤水市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851-12380、22912380

    赤水市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0851-12388

    赤水市委组织部举报短信:183116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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