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赤水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助力赤水河生态修复
2021-04-22 16:13:37 赤水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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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战略要求,结合政法队伍“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近日,赤水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渔政执法部门以及当地群众代表,为修复张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造成的生态损失,在赤水市复兴镇码头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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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某某因在赤水河“禁渔期”内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张某某对此供认不讳,并对其行为造成的生态损失愿意进行生态修复。根据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出具的生态损失评估报告,本次共投放中华倒刺鲃14959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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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放活动中,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农业部门、渔政部门等各个单位根据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向现场群众代表进行释法说理,号召群众要主动积极保护本地生态,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河。下步工作中,检察机关将会同公安机关、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非法捕捞和严重破坏渔业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好赤水河的生态环境,让赤水河的山更青水更绿。

    来源:赤水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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