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志愿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是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12月13日,旺隆镇十七名农民进行了集体宣誓,成为光荣的志愿者——他们将身体力行,带动一群人,温暖一座镇。
在人们的记忆里,农民往往是被志愿服务的对象。如今,越来越多的农民迈进了志愿者队伍,用志愿回报“被志愿”。
旺隆镇兴旺社区居民王世珍就是典型的农村基层志愿者。
这时候,身穿“红马甲”的农民志愿者们仿佛“从天而降”,下水、抬水,这里搭把手、那里帮帮忙……王世珍看在眼里,感动在心里。
受此感染,怀着一颗感恩之心,王世珍毅然决然选择加入志愿者队伍,成为一名光荣的农民志愿者,穿上“红马甲”与大家一起去帮助他人,从“被志愿”变为主动志愿。“能够帮助别人、回馈社会,我感到很光荣、很满足。”王世珍笑着说。
刘小勤是旺隆镇兴旺社区居民,读书时就曾是一名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返乡后,正值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启动,她立即报了名,成为农民志愿者队伍中的一员。
刘小勤表示,当志愿者是非常有意义的一件事,服务他人、快乐自己。特别是能在自己家乡当一名农民志愿者,不仅十分“接地气”,让志愿服务得以更加贴近实际、更加实用,也能真正服务到百姓的心坎上。
旺隆镇农民志愿者集体宣誓只是一个缩影,赤水市官渡镇、金华街道等乡镇、街道也陆续开展了农民志愿者集体宣誓,越多越多的基层百姓成为农民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