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
2019-09-19 15:01:04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

    2019年第14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增值税发票系统,提高用户体验,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将于2019年9月21日零时至2019年9月27日上午8时30分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届时,相关信息系统将停机,与增值税发票相关联的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范围及时间

    2019年9月21日零时至2019年9月27日上午8时30分,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含进驻政务中心及其他部门的办税场所、自助办税终端)等办税场所以及贵州省电子税务局将暂停办理以下业务:

    (一)纳税人开业登记(含跨区域报验)、基础信息变更、跨区迁移、注销(含简易注销)、办税服务厅代开发票。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核定、领用、冲红、认证、勾选、退回、缴销、查验、上传。

    (三)税控设备发行、变更、抄报、清卡、解锁、注销。

    (四)增值税一窗式申报比对、增值税和消费税申报、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

    (五)因作废、冲红代开发票引起的误收税费退还申请等业务事项。

    (六)贵州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将暂停服务。

    二、升级期间可正常办理的业务

    (一)除本通告暂停办理业务范围以外的涉税事项均可正常办理。

    (二)纳税人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作废。

    (三)不动产交易、个人出租房屋代开,自助办税终端及“多彩宝”APP代开均可正常办理。

    三、恢复办理业务时间安排

    2019年9月27日上午8时30分起,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含进驻政务中心及其他部门的办税场所、自助办税终端)等办税场所以及贵州省电子税务局等信息系统恢复业务办理。

    四、纳税人业务办理提醒

    (一)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根据本通告停机时间,敬请广大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避开暂停办理业务时段,提前或延后办理代开增值税发票、车辆购置税申报、出口退税申报、发票领用等涉税事项,避免系统升级对办理涉税业务带来影响。

    (二)按时联网登录税控开票系统。为确保在系统升级停办业务期间能够正常开具发票,请纳税人务必于2019年9月20日17时结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前申领发票,并于2019年9月20日24时登录税控开票系统并保持互联网在线状态

    (三)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本次系统升级后,“贵州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将升级为“贵州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相关功能、性能将有较大优化和提升。届时,主管税务机关将会组织安排纳税人集中培训,帮助纳税人熟练掌握系统相关操作。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门户网站、贵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各办税服务厅通知通告,税务机关将通过以上渠道发布相关通告消息,陆续推送操作指引、常见问题答疑等辅导资料。

    (四)系统升级停办业务期间,广大纳税人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请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对非税务机关发布的各类涉税(费)虚假信息,请纳税人(缴费人)切勿相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业务恢复办理初期,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涉税事项,避免出现拥堵、办理时间过长等情况。

    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影响,对于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19年8月28日


全部评论
延伸阅读
下载“丹青赤水”
给你更多精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