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水市林业局出台《赤水市林业生态保护有奖报告制度(试行)》制度,市民如发现有人恶意毁坏或贩卖保护植物的,可以拨打市林业局的举报电话,如果举报属实,还可以获得相应的举报奖励。 1、发现保护树木或松树非正常死亡,每次给予200—500元报告奖励 2、发现非法外来松木包装材料或松木制品,每次给予50元报告奖励 3、发现并提供病虫害标本的每次给予50元报告奖励 4、发现无证生产经营的林木种苗或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子,每次给予100元报告奖励 5、发现破坏保护植物、非法采种每次给予100元报告奖励 6、发现盗伐、滥伐、非法收购、运输及销售林木,每次给予200—500元报告奖励 7、发现非法捕猎野生保护动物,每次给予200—500元报告奖励 8、发现森林火灾或火灾隐患的,每次给予100元报告奖励 9、发现毁坏林地、非法占用和破坏古大珍稀树木,每次给予100—300元报告奖励 10、发现在林地和河流乱堆乱放、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超标废水或乱搭滥建,每次给予100元报告奖励 11、发现破坏水资源、非法捕捞鱼类及其他保护水生生物和挖掘保护植物等,每次给予100元报告奖励 12、发现破坏护林设施,每次给予200元报告奖励 13、发现其他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毎次给予50—500元报告奖励 0851-22826110(赤水市林业局天保办) 保护生态家园,你我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