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的巡查工作中发现
赤水市河滨路有违规设置广告的行为
执法人员随即进行了调查
经查发现是赤水市鸿缘福足疗城违规设置的小广告
该足疗城未经批准
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
根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对足疗城违规设置小广告事件进行了立案并给予了行政罚款的处罚
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以后
该商户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主动到银行缴纳了罚款
并承诺以后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
设置户外广告、门头牌匾
必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按照指定的规格、样式、材质、颜色进行制作
并在指定位置悬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