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开始集中征缴!(附缴费方式)

2020-11-24 14:51:38

近日,清镇市印发《关于做好 2021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明确2021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80 元,财政补助每人不低于550元。继续实行特殊困难群体参保资助政策,对具有多重身份属性的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进行资助。

84dfbc44b202449d85a09f21f9f41023.jpg

据了解,此次集中征缴范围除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大中专及中小学生、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集中征缴期为2020年11月16日—2021年3月31日。集中征缴期内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从2021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未在集中征缴期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可通过零星缴费方式,于2021 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按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之和(830元)缴纳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并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针对特殊困难群体参保资助标准,《通知》明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按照每人140元标准由医疗救助基金予以资助。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50元标准予以资助。

 f88d172022f748b1920c5a11f4640333.jpg

【缴费途径】

2021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可通过以下途径,凭本人及其他缴费人有效身份证号码通过以下渠道缴费。

(一)新参保及变更参保地的对象

在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乡镇、街道办事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在税务部门明确的缴费渠道缴费。

(二)2020 年度已参保对象,可直接通过税务部门明确的缴费渠道缴费。

1.乡镇、街道办事处统筹村居代办人员集中代收,由代办人员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窗口、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清镇农商银行营业网点批量缴费。

2.城乡居民可自行到清镇农商银行、贵阳银行等商业银行银业网点办理城乡居民医保代扣签订业务,将需要缴纳的费款足额存入签约账户,税务机关将委托银行进行代扣缴费。

3.城乡居民自行到清镇农商银行、贵阳银行等商业营业网点缴费。

4.城乡居民自行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缴费。

5.城乡居民通过手机“微信”、清镇农商银行“黔农云”手机 APP、“村村通”、四川天府银行手机 APP 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自助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