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清镇市纪委市监委对全市扶贫领域民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旨在通过内部督查直面问题立查立改,持续治理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扶贫领域民生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此次全面督查中,清镇市纪委市监委针对“党委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责任落实参差不齐”问题,下发了《清镇市民生监督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各级党委将民生监督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民生监督主体责任进行考核,建立完善民生监督组管理、考核及工作运行相关配套制度机制,明确工作要求,明细职责任务,推动民生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督促其自觉履行职责,提升监督活力和实效。
针对“纪检监察机关民生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情况不清楚、未抓住有效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对发现问题应查尽查、查深查透不够精准”的问题,制定下发了《清镇市扶贫项目资金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清镇市扶贫民生领域问题线索移送制度》,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落细落实民生监督工作任务,摸清民生项目资金的整体概况,掌握资金分配使用台账和相关政策法规,为走访核查、情况汇总、问题分析、监督检查打好基础。
针对“对发现的问题未及时进行及时通报曝光,导致民生项目资金后续管理还存在很多风险漏洞”的问题,制定下发了《清镇市扶贫民生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提醒约谈、督促整改、通报批评、谈话函询等手段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追究责任,并剖析问题原因,查找部门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并且要对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推动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职强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规范管理跟踪机制。
截至目前,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开展督导检查35次,监督检查民生项目(资金)202个,督促整改问题82个,通报批评56人,诫勉谈话18人,通报曝光5起13人,针对共性问题提出工作建议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