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看贵州|清镇环保法庭为贵阳人民守护“大水缸”

2019-12-23 09:22:01 贵阳网

12月22日,由贵州省委网信办、央视网、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林业局联合主办的“生态文明@湿地”网络主题宣传活动贵州行集体采访在贵阳启动。当天上午,采访团来到清镇市,探访全国首个环保法庭——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了解该法庭的工作制度。

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

  2007年9月,为治理贵阳市“两湖一库”水污染问题,保障全市人民饮用水源的安全,清镇市环保法庭运营而生。作为全国最早成立的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机构,环保法庭加大对贵阳市环城林带和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力度,高举法律武器,保住贵阳市的青山绿水。2013年,清镇市环保法庭更名为“生态保护法庭”。2017年8月,贵州法院实现环资审判机构全覆盖,名称变更为“环境资源审判庭”。

  据了解,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审理涉及“两湖一库”水资源保护、贵阳市所辖区域内水土、山林保护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环境公益诉讼、污染环境罪等类型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及相关执行案件;此外,报经贵州省高院指定,环境资源审判庭还可以审理贵阳市辖区外涉及“两湖一库”水资源保护的相关案件,在全国率先进行了环境保护类别案件三类审判合一、集中专属管辖的尝试。

采访团参观环境资源审判庭

  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围绕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审判程序、司法执行等内容,相继制定了多个涉及环保审判的规章制度,并在工作中开创并健全了环保案件执行回访制度、第三方监督机制、证据保全制度、先予执行制度、专家证言采信制度、环保法律意见书主动介入制度等一系列具有鲜明环保审判特点的环保法庭工作制度。

  “在近几年,我们逐渐形成这样一种司法理念,在保护环境的同时也要兼顾社会经济的发展。”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罗光黔说,环境公益诉讼的目的是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而不是打压企业,所以,环境资源审判庭受理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多以司法手段督促企业整改,达到环保要求,从而守住发展与环保的两条底线,做到双赢。

红枫湖

  截至2019年11月,环境资源审判庭已受理各类环境保护类别案件2390件,其中刑事案件905件、民事案件420件、行政案件152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504件、执行案件409件,已审结2342件。此外,贵州省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全国首例环境信息公开案、全国首例个人作为原告的公益诉讼案等多个典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都由该庭受理审结,直接推动了国内环境公益诉讼立法的进程。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昌金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