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拟制定天然气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整体低于现行气价

2019-11-19 16:01:34 清镇市融媒体中心 王健

近日,清镇市发展和改革局召开听证会,就制定清镇市城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进行公开听证。拟制定的天然气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为:第一档气量气价为每立方米2.40元,第二档气量气价为每立方米2.88元,第三档气量气价为每立方米3.60元,相比于现行气价整体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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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上,清镇市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负责人就《清镇市城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及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听证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及清镇市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向参加听证会的与会代表作了介绍说明。围绕定价听证方案,与会代表也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清镇市现行天然气阶梯气价为临时性过度气价,第一档气量气价为每立方米2.63元,第二档气量气价为每立方米3.10元,第三档气量气价为每立方米3.88元。而此次听证会讨论制定的《方案》,立足清镇自身实际,主要依据《贵州省城镇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制定,新制定的清镇市城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相比于现行的气价整体偏低,且均低于周边市县。


根据《方案》,新制定的分档气量标准为:

【一般生活用气】

第一档用气量为480(含 )立方米以内;

第二档用气量在480至660(含)立方米之间;

第三档用气量为660立方米以上。


【独立采暖用气】

第一档用气量为2200(含)立方米以内;

第二档用气量在 2200至3200(含)立方米之间;

第三档用气量为3200立方米以上。

“独立采暖用气”分档气量包含“一般生活用气”气量。


居民阶梯气量将以“年”为周期执行,即每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分档气价为“一般生活用气”和“独立采暖用气”各档气量执行相同的分档气价,即第一档气量气价为每立方米2.40元,第二档气量气价为每立方米2.88元 ,第三档气量气价为每立方米3.60元。


此外,《方案》还建立了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量动态调整机制和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针对清镇低收入人群,《方案》明确了低收入家庭每户每年将免费享受60立方米用气量的优惠政策,超出部分,统一执行居民阶梯气价标准。


会上,相关部门人员表示,将充分尊重并吸纳听证会与会代表的合理化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定价方案,报批市政府常务会通过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记者:刘璐  实习:卯明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