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放鱼苗修复生态——清镇市检察院按下红枫湖保护“快进键”

2019-11-01 17:04:20 清镇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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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保护红枫湖生态环境,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维护渔业资源生物多样性,提高人民群众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10月30日上午,清镇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清镇市人民法院、贵阳市“两湖一库”渔政管理站,在红枫湖集中组织非法捕捞水产品15名被告人投放鱼苗共计3万尾进行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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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渔业管理相关规定,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是长江流域的禁渔期,李某某、王某某等人在此期间使用电电瓶、地笼网和小于规定网目尺寸的刺网等,在清镇市的红枫湖、跳蹬河等长江流域乌江水系内采取电击等掠夺性、毁灭性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危害渔业资源留存和发展,破坏水生态和渔业资源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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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在对以上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依法追诉同时,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督促行为人修复生态环境。此次投放鱼苗增殖放流,是检察机关将保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和公益诉讼工作相结合的有益举措,也是促使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者主动认识错误并自愿修复生态环境的有效渠道,通过适用认罪认罚、提起公益诉讼,将恢复性司法贯穿于办案全过程,简化办案流程,节约诉讼成本,通过“以鱼净水、以鱼养水、以鱼调水”的方式,利用鱼类对水中氮、磷元素进行清理,建立水体生态良性循环,对提升贵阳市上百万人“水缸”红枫湖的水质起到积极作用。活动中,检察干警发放生态宣传手册70余册,通过广泛宣传,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制止、敢于举报,确保清镇水产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活动后,清镇市人民检察院、清镇市人民法院、贵阳市“两湖一库”渔政管理站共同对红枫湖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开展联合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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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清镇市检察院将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综合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切实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不断增强宣传覆盖面和教育社会面,助推清镇市生态文明建设,共创山清水秀美丽清镇贡献检察力量。

通讯员: 陈秋霞 王馨 编辑:龙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