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清镇市应急管理局联合清镇市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东派出所查处城区一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窝点。
接群众举报,清镇市百花社区东门桥清镇二中教育集团对面小区民房内存放有大量液化石油气瓶,存在安全隐患。经现场查实,在清镇二中教育集团对面小区的曹家坡路16号25栋一楼屋内,非法储存满瓶液化石油气钢瓶15个,室内用电设施不防爆,通风较差,钢瓶旁堆有大量易燃物品,现场无任何安全防范措施,且周边为居民居住区及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泄漏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为消除安全隐患,室内存放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由清镇市综合执法局进行异地扣押,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记者:龚晓宏 编辑:龙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