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 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清镇市交警大队 持续开展不文明现象治理 曝光!镜头直击! 这些不文明行为 不可取!不可行!要不得! ▲5月29日,清镇市大转盘,贵A7L39S小型普通客车消防通道上违法停放,已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实施行政处罚。 ▲5月29日,清镇市云岭西路,贵A13UG2小型普通客车占用公交车站违法停放,已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实施行政处罚。 ▲5月28日下午,清镇市自然资源局,小型普通客车在斑马线道上违法停放,已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实施行政处罚。 ▲5月29日,清镇市云新路人行道,机动车占用人行道违法停放,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张贴《机动车违法停放人行道处理告知书》。 ▲5月29日,清镇市云新路人行道,机动车占用人行道违法停放,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张贴《机动车违法停放人行道处理告知书》。 ▲5月29日,清镇市红枫北街人行道,机动车占用人行道违法停放,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张贴《机动车违法停放人行道处理告知书》。 ▲5月29,清镇市前进路,非机动车占用人行道违法停放,依据《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规定,执法人员已将摩托车规范停放。 ▲5月29日,清镇交警大队在清镇市红枫北街对骑行电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头盔且多人骑行的市民进行批评教育,并签定交通文明出行承诺书。 ▲5月29日,清镇交警大队在高原明珠路段对未上牌电动车、摩托车发放“践行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提示牌。 ▲5月29日,清镇交警大队在高原明珠路段对骑行电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头盔且多人骑行的市民进行批评教育,并签定交通文明出行承诺。 ▲5月29日,清镇交警大队查扣1起无牌无证摩托车,并对该市民未按规定使用头盔进行批评教育,同时签定交通文明出行承诺书。 个人文明一小步 城市文明一大步 “小行动”汇聚文明“大力量” 一起从点滴小事做起 让文明之花开遍湖城清镇 主办:清镇市融媒体中心 审核:杨珊 编审:王艳妮 编辑:马丹 投稿邮箱:18480937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