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操作指南
2023-01-11 17:07:09 文字来源贵阳市委宣传部
  • 随着奥密克戎病毒致病力的减弱、疫苗接种的普及、防控经验的积累,我国疫情防控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疫情管控已经逐步放开。但全球疫情仍处于流行态势,国内疫情多点爆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12月13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下发了《关于印发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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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建立免疫屏障,请查收这份接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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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操作指南

    一、疫苗种类

    目前获批附条件上市和紧急使用的13 种新冠病毒疫苗均可使用,目标人群、接种剂次和间隔、接种途径参见免疫程序。 

    二、免疫程序 

    (一)18 岁及以上人群。 

    1.基础免疫。

    (1)疫苗选择:所有获批使用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康希诺肌注式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 型腺病毒载体)和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 细胞)。 

    (2)接种剂次和间隔: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 2 剂次。2 剂次接种间隔建议≥3 周,第 2 剂次在 8 周内尽早完成;康希诺肌注式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 型腺病毒载体),接种 1 剂次;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 细胞),接种 3 剂次。相邻 2 剂次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4 周,第 2 剂次尽量在接种第 1 剂次后 8 周内完成,第 3 剂次尽量在接种第 1 剂次后 6 个月内完成。 

    (3)接种途径和接种部位:推荐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2.加强免疫。 

    (1)第 1 剂次加强免疫。

    所有获批使用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康希诺肌注式或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 型腺病毒载体)、珠海丽珠重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 细胞)疫苗和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 毒疫苗(CHO 细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第 1 剂次加强免疫接 种。 

    18-59 岁一般健康人群:推荐该人群完成基础免疫 6 个月后进行第 1 剂次加强免疫。

    ≥60 岁人群或有基础疾病人群:推荐该人群完成基础免疫 3 个月后进行第 1 剂次加强免疫。使用智飞龙科马新冠病毒疫苗(CHO 细胞)完成基础免疫者, 应间隔 6 个月及以上实施第 1 剂次加强免疫。 

    (2)第 2 剂次加强免疫。

    所有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的疫苗均可用于第二剂次加强免疫优先考虑序贯加强免疫接种,或采用含奥密克戎毒株或对奥密克戎毒株具有良好交叉免疫的疫苗进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有关组合如下:
    3剂灭活疫苗+1剂康希诺肌注式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3剂灭活疫苗+1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
    3剂灭活疫苗+1剂康希诺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3剂灭活疫苗+1剂珠海丽珠重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细胞)疫苗;
    2剂康希诺肌注式腺病毒载体疫苗+1剂康希诺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3剂灭活疫苗+1剂成都威斯克重组新冠病毒疫苗(sf9细胞);
    3剂灭活疫苗+1剂北京万泰鼻喷流感病毒载体新冠病毒疫苗;
    3剂灭活疫苗+1剂浙江三叶草重组新冠病毒蛋白亚单位疫苗(CHO细胞);
    3剂灭活疫苗+1剂神州细胞重组新冠病毒2价S三聚体蛋白疫苗。
    时间间隔:根据国内外真实世界研究和临床试验数据,结合我国疫苗接种实际,第二剂次加强免疫与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时间间隔为6个月以上。

    附上一图看得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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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接种途径和接种部位。 

    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 型腺病毒载体)雾化后经口吸入,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鼻喷流感病毒载体新冠病毒疫苗经鼻腔接种,其余均推荐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二)3-17 岁人群。 

    1.基础免疫。

    (1)疫苗选择:北京所、武汉所和科兴中维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以及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 细胞)。 

    (2)接种剂次和间隔: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 2 剂次。2 剂次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 周,第 2 剂次在 8 周内尽早完 成;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 细胞),接种 3 剂次, 相邻 2 剂次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4 周,第 2 剂次尽量在接种第 1 剂次后 8 周内完成,第 3 剂尽量在接种第 1 剂次后 6 个月内完成。 

    (3)接种途径和接种部位:使用上述疫苗均推荐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2.加强免疫。 暂不推荐。 

    (三)3 岁及以下儿童。 暂不推荐。 

    三、注意事项 

    (一)做好知情告知和健康询问。既往新冠病毒感染者 (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感染后 6 个月后接种 1 剂次。受种者及其监护人在进入接种点前,无需出示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结果,但接种前需做好受种者健康询问,科学把握接种禁忌。 

    (二)受种者和接种人员防护。组织接种时,避免受种者聚集,减少人员陪同,并要求其佩戴口罩,降低人群聚集感染风险。工作人员穿戴工作服、隔离衣(一次性手术衣)、  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N95/KN95 口罩或相等防护级别的医用防护口罩。 

    (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及处置。保障疫苗接种安全,受种者接种疫苗后留观 30 分钟,接种单位要配备急救医务人员,出现严重异常反应后要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发现疑似接种后异常反应,要及时进行调查和报告,及时进行处理。


    主办:清镇市融媒体中心

    审核:杨珊
    编审:王艳妮
    编辑:任芳靓
    投稿邮箱:18480937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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