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贵州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变更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事项
2022-12-08 09:23:40 来源:贵州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编辑:隆一
  •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2022年11月,贵州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组织开展许可审批相关工作,办理相关单位许可服务项变更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贵州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主办:清镇市融媒体中心

    审核:杨珊
    编审:王艳妮
    编辑:隆一
    投稿邮箱:1848093750@qq.com


清镇市新闻客户端黔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