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贵阳贵安购房契税消费券于11月1日在“多彩宝”APP正式发放
2022-11-04 16:12:30 来源:清镇市商务局 编辑:隆一
  • 根据贵阳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为尽快贯彻落实好《贵阳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实施细则》《关于加快贵阳市促进房地产若干意见》关于“给予购房税收补贴”的优惠政策,11月1日起,清镇市将通过“多彩宝”平台开展“贵阳贵安购房契税消费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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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多彩宝平台申领对象

      购买位于清镇市新建商品住房,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且按时完成契税缴纳的购房者。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三、发放规则

    (一)根据省、市相关部门政策规定,购房人在2022年4月28日后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购买清镇市新建商品住宅,并在本次活动截止期(2022年12月31日)前缴纳契税,且购房合同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按所缴纳契税的100%发放消费券;购房合同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按所缴纳契税的80%发放消费券。

    (二)购房人在2022年4月28日之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清镇市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本次活动期内缴纳契税的,按所缴纳契税的30%发放消费券。

    (三)消费券发放金额以购房者符合上述发放标准、首次缴纳的契税为准,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契税应缴金额因实测面积差异发生变化的,消费券不予补差或核减。办理契税退税需按程序退回消费券后方能办理。

    四、使用规则

    (一)消费券定向在受理本次消费券的企业消费使用。企业应为诚实守信经营,清镇市内参与活动的零售、住宿及餐饮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报名后由相关单位审核确定,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时或定期增减。

    (二)消费券采用电子消费金的形式发放,不限使用次数,不能兑换成现金,不能转赠,当消费券可用金额不足以支付时,可采取其他方式自行补足。

    (三)消费券不设消费门槛,可与商家开展的促销活动叠加使用,应从领取之日起90天内使用完毕,逾期未使用的自动作废。

    (四)消费券在清镇市内申领和使用。

    五、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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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清镇市融媒体中心

    审核:杨珊

    编审:王艳妮

    编辑:隆一

    投稿邮箱:18480937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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