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3人未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被处罚
2022-10-25 14:20:41 来源:息烽县公安局
  •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压力仍然持续不减。为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及“动态清零”总方针,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息烽县坚决落实省市联动指挥部要求,严把入筑关口,强化社会面排查防控,对违反疫情规定人员严惩不贷。近日,3人未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被息烽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5d18b4df3d7a49fcb3907a7511950cbb.jpg

    2022年10月6日晚,九庄籍居民周某、陈某某根据吴某安排驾驶货车从息烽拉货到云南,10月8日返回息烽,准备从鹿窝收费站回九庄。周某、陈某某有云南疫情区域的行程轨迹,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周某、陈某某到息烽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周某、陈某某被告知以上疫情防控规定后,担心隔离影响自己生活,向卡点工作人员谎称将驾车前往其他地方,随即驾驶货车折回到鹿窝服务区,周某联系在九庄家中的吴某,合谋由吴某从县道开车到鹿窝服务区附近,周某、陈某某翻越护栏换乘吴某的轿车从县道回九庄,吴某则驾驶货车从九庄收费站出站回九庄,以此逃避收费站卡点检查。
    ef3dd2286b764f1bab9883f07a898684.jpg
    周某、陈某某回到九庄镇家中后,未主动向村委会报告,后其所在村委会发现两人有云南轨迹,第一时间对两人采取隔离管控措施。10月9日,接云南省协查通报,周某、陈某某是密切接触者。所幸的是,经过隔离观察,周某、陈某某核酸检测无异常。
    目前,周某、陈某某、吴某因故意逃避疫情防控检查,违反贵阳市疫情防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被息烽县公安局给予行政处罚。
    重要提示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广大群众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共同抗疫。面对严峻复杂的防控形势,希望大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同时,公安机关持续加大对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主办:清镇市融媒体中心

    审核:杨珊

    编审:王艳妮

    编辑:任芳靓

    投稿邮箱:1848093750@qq.com

清镇市新闻客户端黔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