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0月1日在清镇市部分区域开展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09-30 21:48:27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 王艳妮
  • 根据清镇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家、省、市防疫工作有关要求,经清镇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研究,决定于2022年10月1日在全市部分区域开展一轮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区域和时间

    (一)检测区域:暗流镇、王庄乡、新店镇、卫城镇、红枫湖镇全域;

    (二)检测时间:上午7:00至中午12:00。

    二、检测人群

    全市检测区域范围内全体人群,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检测要求

    (一)广大市民朋友参加核酸采样时应规范佩戴口罩,以家庭为单位,每次排队不超过5个家庭,每个家庭保持5米以上距离,不聚众交谈,防止交叉传播风险。

    (二)核酸采样检测时,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不参与采样检测,但须向乡(镇)和村(居)报备。

    (三)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不在村(居)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应主动告知村(居)或现场工作人员,并按照属地的安排进行核酸采样。因高龄、卧病在床等行动不便不能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家属可提前向村(居)报备,由工作人员进行上门采样。

    (四)核酸检测期间,广大市民群众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履行个人义务,居家等候,按照乡(镇)工作人员安排,主动配合核酸采样。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清镇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清镇市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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