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贵阳这些地方办理不动产登记,部分申请资料调整简化
2022-08-31 11:09:27 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编辑 隆一
  • 关于调整部分不动产登记

    申请资料的公告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 “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入推进便民利企服务,进一步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收件清单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0676号)要求,本着精简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压缩工作时限、优化流程的服务理念,即日起,办理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经开区、高新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时需提交原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的,如原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为电子形式,在申请表上填写电子证书、证明的证号(电子证书编号字样为:黔20××〕(市、区不动产权第DZxxxxxxx号,电子证明编号字样为:黔20××(市、区)不动产证明第DZxxxxxxx号)即可,不需再提交电子证书、证明复印件。


      特此公告。


    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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