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今年内实现三级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2021-08-27 10:34:45 多彩贵州网 编辑:龙香
  • 日前,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印发《贵州省进一步推进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验检查,简化就医环节,缩短就医时间,降低诊疗费用。

      按照规划,到2021年底前,贵州省80%以上的二级医疗机构,所有三级医疗机构,所有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内部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2022年底前,所有二级医疗机构全部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方案》明确,互认范围为二级、三级、二级对三级医疗机构之间;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内部。同时,随着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医学检验检查能力的提升和质量控制工作的完善,将适时调整扩展互认范围。

      互认项目主要选取结果相对稳定、费用较高的医学检验项目和医学影像检查项目。医学检验项目包括临床免疫学检验项目、临床生化检验项目、临床血液、体液学检验项目、临床微生物检查检验项目、通过ISO15189认可的实验室,其认可的项目可为互认项目;医学影像检查项目包括普通X线检查、使用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项目、部分超声检查项目、常规心电图、24小时动态血压。

      同时,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和管理措施的完善,省卫生健康委将不断对互认项目进行调整扩充,并向社会公布。

      此外,互认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在通过相应互认项目质量控制的前提下,在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的,能提供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影像资料的,予以互认,不再进行重复检验检查。

      同时,医疗机构要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快医院集成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检查资料数字化存储、传输和共享,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检验检查报告的可靠性、真实性、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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