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计划到2023年建成电动汽车充电桩3.8万个
2021-07-22 14:49:46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卓娜
  • 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方案》提出,到2023年,贵州省累计建成电动汽车充电桩3.8万个,充电能力达到160万千瓦,实现电动汽车充电桩乡乡“全覆盖”、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

      《方案》明确,要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位建设快速充电站,2021年优先推进沪昆、兰海、杭瑞、厦蓉、银百等高速公路贵州段内20对服务区的充电设施建设,2022年逐步推进其他已建成高速公路13对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2023年推进10对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要同步建设充换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空间。在国省干道每隔150公里左右选择有条件的地点建设充换电设施。

      拥有停车场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建设充电设施,建设充电设施车位比例不低于10%。在大型商场、超市、文体场馆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点等城市人口集聚区的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建设充电设施车位比例不低于20%。公交、环卫、机场通勤、出租、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在停车场站配建充电设施,因地制宜在运营线路沿途规划建设快充站。

      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强省会”五年行动以及棚户区、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三改”工程,按照“科学统筹、适度超前”原则,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新建居民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鼓励物业部门与有资质的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合作在小区公共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鼓励拥有专用固定车位的居民自建自管充电设施,居民自建充电基础设施应与物业部门签订服务协议,由物业部门协助管理,并向当地供电企业提出用电报装。

      《方案》还明确,加快建设“县城充电总站+集镇充电分站+村居充电桩”的三级充电服务板块,推广充电基础设施覆盖农村。在县城客运站、乡镇客运中心、乡村客运招呼站、交邮融合邮政快递网点等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按照旅游产业化有关要求,加快国际一流山地旅游目的地、国内一流度假康养目的地建设,在各类旅游景区、康养度假地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国家5A级景区建设充电设施车位比例不低于15%,国家4A级景区建设充电设施车位比例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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