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决定向贵安新区下放123项行政管理事项
2021-04-28 09:29:03 多彩贵州网 编辑:卓娜
  •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4月23日公布《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向贵安新区下放一批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第199号),决定向贵安新区下放123项行政管理事项,其中,直接下放95项,委托下放28项。

       2019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允许相关省(区、市)按规定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2020年2月24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支持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20〕10号),推出支持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政策,《意见》明确,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明文规定不得下放的权限外,将涉及贵安新区的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全部下放贵安新区行使。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对贵安新区的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强省会”五年行动的实施,经研究,省人民政府决定向贵安新区下放一批省级行政管理事项。

    资料图:贵安新区互通立交桥

      据悉,本次向贵安新区共下放123项省级行政管理事项。从事项类型看,有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其他类等8类事项,主要集中在行政处罚事项63项、占下放事项总数51.2%,行政许可事项35项、占下放事项总数28.5%。

      从下放方式看,有省有关单位直接下放新区组织实施、省有关单位委托新区组织实施两种方式,采取直接下放方式有95项,采取委托下放方式有28项。从承接实施机关看,由贵安新区5个部门承接实施事项36项,贵阳市7个部门承接实施事项87项。行政管理事项下放贵安新区后,将进一步增强新区经济管理自主权,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全面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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