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布“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
2021-01-12 08:44:49 多彩贵州网
  • 近日,贵州省林业局组织编制“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通过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核,并获得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

    剑河县国有林场

      贵州省“十四五”期间森林年采伐限额为1190万立方米,较“十三五”期间年采伐限额提升了180万立方米。

      日前,贵州省林业局印发《省林业局关于执行全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执行好森林采伐限额,实现严格保护与科学利用的有机统一。

      《通知》指出,各地要按照全面实行林长制的意见,强化领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围绕“森林扩面、林分提质、林业增效、林农增收”的总目标,切实加强采伐限额和林木采伐管理,科学经营和利用森林,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依法打击乱砍滥伐、超限发证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不得突破限额指标,要依据森林资源分布、可采资源比例、森林抚育、国家储备林建设任务安排等,科学合理分配采伐限额,推进采伐限额“阳光分配”,严禁截留、倒卖和将采伐限额分配给没有森林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通知》强调,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完善限额使用调节机制,稳步推进告知承诺制。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精简或取消伐前查验等程序,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编辑:龙香

清镇市新闻客户端黔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