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 我省这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将由税务部门征收
2021-01-04 09:34:14 多彩贵州网 编辑:卓娜
  • 12月29日,记者从贵州省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能划转工作交接现场会上获悉,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将由税务部门征收。

          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社会意义重大。

          为确保划得稳、接得住、服务佳,此次划转的四个项目将不改变现行的缴费基数计算规则,不因征收部门改变而增加单位缴费负担,平移现行核定费额的征收模式。

          会上,贵州省税务局与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人防办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进行了工作交接并签字确认。至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达17项,这为贵州省深化税费征管改革,构建“职责清晰、流程顺畅、征管规范、便民高效”的非税收入征缴体制夯实了基础。

          接下来,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将为缴费单位提供政策介绍、申报辅导和问题解答等咨询服务,优化创新非税申报征收方式,确保在划转后缴费单位能顺利完成申报缴费,持续提升缴费人获得感。

清镇市新闻客户端黔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