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记者从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和饮料9大类食品93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25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
不合格食品涉及丙溴磷、毒死蜱、克百威、三唑磷、恩诺沙星、氧氟沙星、镉(以Cd计)、耗氧量(以O2计)指标。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称印江自治县白云山泉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邛江白云山泉饮用纯净水,经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检验发现,其中耗氧量(以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印江自治县白云山泉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锦屏县大润发玛特超市销售的丑柑,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三、锦屏县大润发玛特超市销售的小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四、锦屏县信合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五、锦屏县信合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六、黎平县黔城华联超市销售的丑柑,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七、黎平大市场吴声琴销售的小米椒(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八、黎平县荣发蔬菜批发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九、黎平县齐力商贸百货批发部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榕江县小盘蔬菜水果经营部销售的红茄子,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一、麻江县三联超市销售的芹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二、施秉县福一村购物广场销售的农家老母鸡(鸡肉),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三、黔西南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柴鱼(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铜仁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铜仁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延伸阅读:
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一、丙溴磷
丙溴磷是一种超高效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作用,专用于杀灭刺吸式口器害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丙溴磷在柑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柑橘中丙溴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农户随意扩大使用量,或未严格执行休药期有关规定导致。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二、毒死蜱
毒死蜱,又名氯蜱硫磷,是目前全世界使用最广泛的有机磷酸酯杀虫剂之一,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等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普通白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分别为0.05mg/kg、0.1mg/kg。毒死蜱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毒性较高,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蔬菜中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昏、头痛、无力、呕吐等症状。
三、克百威
克百威是一种广谱、高效、低残留、高毒性的氨基甲酸酯类杀虫、杀螨、杀线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杀卵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克百威在茄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克百威不易降解,容易造成环境污染。长期食用克百威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昏、乏力、多汗、呕吐、视力模糊等症状。
四、三唑磷
三唑磷属于中等毒性非内吸有机磷广谱杀虫剂、杀螨剂、杀线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主要用于棉花、粮食、果树等鳞翅目害虫、害螨、蝇类幼虫及地下害虫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三唑磷在柑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三唑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农药施药量过大,或者使用频率过高,或者没有严格执行农药停药期造成。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五、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家禽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不适等症状。
六、氧氟沙星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具有抗菌谱广、活性强等特性,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淡水鱼中检出氧氟沙星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不了解相关规定,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氧氟沙星残留在人体中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食用检出氧氟沙星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等症状。
七、镉(以Cd计)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镉的毒性较大,且在人体内代谢较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的限量为0.05mg/kg,在叶菜蔬菜和芹菜中的限量为0.2mg/kg。蔬菜中镉超标的原因主要是农作物在种植过程中对环境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健康危害。
八、耗氧量(以O2计)
耗氧量为每升水在一定条件下被氧化剂氧化时消耗的氧化剂量。折算为氧的毫克数表示还原性物质。水中还原性物质包括无机物和有机物,主要是有机物,因此耗氧量能间接反映水受有机污染的程度,是评价水体受有机物污染总量的一项综合指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耗氧量(以O2计)的最大限量为2.0mg/L。造成包装饮用水中耗氧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彻底净化水质;也有可能是水源受到过量有机物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