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贵州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以来,贵州省各级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依法办理了一批虚假诉讼案件,特别是在虚假诉讼集中的领域开展监督,截至今年6月,全省共监督虚假诉讼案件438件,与之前5年的92件相比,监督案件数量提升了近4倍,有效遏制了虚假诉讼的增长势头。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严重妨害了司法秩序。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通过致力破解虚假诉讼“线索发现难”、“调查查证难”、“监督效果难”的问题,加大打击力度,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为更有力地打击虚假诉讼,省检察院制定下发了《贵州省检察机关办理虚假诉讼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对虚假诉讼案源发现渠道及办法等提出详细的规定,为办理虚假诉讼案件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此外,还建立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一案三查”制度,对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在审查案件是否符合再审条件的同时,同步审查案件是否存在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同步审查案件是否存在虚假诉讼,建立检察机关办案环节发现虚假诉讼线索长效机制。
今后,贵州省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虚假诉讼工作的重点、难点,提升查办虚假诉讼的能力,强化查办虚假诉讼的力度,逐步探索建立健全对外协作、对内联动的一体化办案机制,以协作的合力织密防范和惩处虚假诉讼的法网。同时,充分利用“两微一端”、“12309”检察服务平台、新媒体等媒介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诉讼”打假,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作出更大贡献,推进“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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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为获取非法利益或者规避法定义务,恶意串通或者单方面虚构法律关系、捏造事实、隐瞒真实事实、伪造证据,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利用虚假仲裁裁决、公证文书等申请执行,企图使人民法院作出错误判决、调解或者执行法律文书,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表现形式:
1、手段隐蔽多样,专业化水平高,发现查处难度大;2、虚假诉讼双方通常具有特殊利益关系,隐蔽性强;3、案件缺乏对抗性,往往以调解结案居多;4、涉案领域集中于涉财型纠纷等特点。其中,财产性纠纷案件成为发生虚假诉讼的多发领域,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离婚涉财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等几类。
一审:朱若岚
二审:林萌 彭奇伟
三审:王幸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