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调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不考核“占道经营”!
2020-05-29 10:37:18 动静贵州 编辑:龙香
  • 今年全国“两会”上,保就业成了重要议题。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出,就业优先政策要全面强化,“各地要清理取消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促就业举措要应出尽出,拓岗位办法要能用尽用”。

    中央文明办近日的一记“重磅举措”,也对此做出了呼应。

    中央文明办明确要求,在今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消息一出,备受社会关注。

    白岩松:激活夜经济,我们应该有前瞻思维。↓↓↓

    按照今年中央文明办对创建文明城市相关要求的表述,主动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在今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明确要求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在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满足群众生活需要的过程中发挥更加积极作用。

    有关专家表示,中央文明办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的新要求,更重要的是起到一个引导作用。这传递出“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今年,不再成为文明城市的硬要求。其目的也正是“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的需要。


    管理模式有待探索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这是放开“地摊经济”的一个信号。放开不是“放手不管”,需要边界,要有一定规则。

    过去的政策过于严厉,越是大城市管得越严。而实际上,这些地摊商贩如果能在比如一个时段、一个范围内有序开放,用规则逐渐调整人们的习惯,是可以规范的,不该因为它对环境可能带来的影响就将其“扼杀”。

    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刘振中:原来采取的一直是你进我退、你退我进,一种相对对立的存在模式,现在开了口子,由相对对立走向相对兼容,肯定也要相应地修改相关管理措施和规范。现在“地摊经济”准许经营的边界还没定,接下来还要针对到具体哪类、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经营,都有待进一步细化。

    今后如何让地摊经济和监管两者相兼容的管理模式,还有待探索。


    测评做减法是为民生做加法

    中央文明办对于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做出调整,释放了一个积极的信号,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广泛的导向意义。在今年的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中删去“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等内容,意味着在文明城市考核验收工作中原则性地取消对上述业态的负面评价。

    这对于摊贩、进城售卖农产品的农民、相关企业以及城市管理者而言是一种减压,城市管理者无需再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进行全方位的围追堵截卡,可以在明确责任、规范管理的前提下为这些业态留出合理生存的空间,而摊贩、农民、企业的生存权、发展权也就有了更多保障。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文明城市考核对占道经营做“减法”,就是为民生做“加法”,符合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的需求,符合多维度的民生需求,符合中央的“六稳”“六保”政策。不仅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指标应该减去“占道经营”等内容,省级、市级文明城市的测评指标也应该对应减项。

    各地应该积极顺应这一导向,在日常城市管理过程中,对城市环境和市容秩序重新制定标准,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业态重新定位,重新设定管理服务目标,并因势利导,为这些业态创造更宽松的营商环境,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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