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报复式”教学!贵州小学7月11日放暑假
2020-05-14 22:19:43 编辑:龙香
  • 5月14日,贵州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小学开学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不得以县为单位统一明确教学进度,不得采取抢时间、抢进度的“报复式”教学方式。

    全省小学于2020年5月15日至30日实行分批、错时、错峰开学。各地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小学开学条件检查评估表》,对每一所小学是否具备开学条件进行评估检查,市(州)人民政府研究确定本市(州)小学具体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确定后由市(州)教育局及时报省教育厅备案。

    各地要始终坚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防控条件下不能产生松懈麻痹思想、不能放松重点人员管控、不能降低学校防控要求的原则,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策”,制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的开学工作方案和疫情处置预案,科学精准指导学校师生做好在校期间的自我防护。

    要始终把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放在第一位,综合评估学生的适应能力和学习生活习惯的恢复情况,在全面客观分析评估“空中黔课”学生收视情况基础上,根据不同学校、不同班级、不同学科合理制定教学计划,本学期未完成的教学任务可顺延到2020年秋季学期进行。

    不得以县为单位统一明确教学进度,不得采取抢时间、抢进度的“报复式”教学方式,不得对疫情期间作业完成情况进行统一检查,不得在复学后第一周开展新课程内容教学,不得以县级、校级、年级等方式组织统一考试,初中学校不得以考试、面谈等方式招收小学毕业生。各学校对六年级学生可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毕业考评,不以分数呈现,以等第方式对学生进行评价。小学暑假放假时间按照原校历明确的7月11日执行。

    要密切家校沟通,准确掌握学生居家学习期间行为习惯、生活方式、作息时间等变化情况,及时将复学后的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告知家长。加强疫情对学生心理健康状态影响的分析,根据小学生认知规律和特点,开展好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工作。

    要精心组织“复学第一课”,及时消除学生的恐惧心理,增强学生自我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控能力。密切关注贫困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群体的学习、生活情况,按照“一生一案”落实辅导帮扶措施,确保不让一名学生掉队。高度关注因疫情给贫困家庭学生经济方面带来的影响,及时落实教育精准资助政策,解决学生安心读书的后顾之忧。

清镇市新闻客户端黔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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