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2020-03-22 10:22:29 多彩贵州网
  •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林萌)近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征求《贵州省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意见的公告。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改革部署,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贵州省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实施意见》明确,到“十四五”期末,通过试点布局建设2个以上产教育融合型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区域内打造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建设培育10个以上在全国具有广泛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产教融合联盟;培育100个以上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创建20个以上集聚全省高素质人才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建成50个以上装备水平国内一流、产教深度融合的工程项目(实验实习实训基地)。

      通过试点,在产教融合制度和模式创新上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借鉴的经验,建立健全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校企合作育人、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产业需求更好融入人才培养过程,构建服务支撑产业重大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解决人才供需重大结构性矛盾,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服务贡献显著增强。

      贵州省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对象包括:

      (一)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城市应具有较强的经济产业基础支撑和相对集聚的教育人才资源,具有推进改革的强烈意愿,推出扎实有效的改革举措,发挥先行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如期实现试点目标。从2020年起,在全省试点建设首个产教融合型城市,在“十四五”期间每年新试点建设1个产教融合型城市。

      (二)产教融合型联盟。重点围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实施三大战略行动,加快建设三大国家级试验区等重大战略,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集团发展机制,开展多元主体共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改革试点,到“十四五”期末,建设培育10个以上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行业龙头企业、科研机构等组成的共建共享共赢的省级示范性产教融合联盟,由省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开展工作,探索建立以行业为纽带、专业为支撑的紧密型职教集团,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骨干职业教育集团。

      (三)产教融合型企业。“十四五”期间建设培育100个以上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试点任务、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另行制定。

      (四)产教融合型示范基地。针对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基础能源、现代化工、先进装备制造、优质烟酒、大数据电子信息、清洁高效电力、生态特色食品、健康医药产业、新型建材),支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以及产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特色小镇等产业集聚平台,与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展深度合作。通过“引校入企”或者“引企入校”实现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成为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载体和实践平台。创建20个以上集聚全省高素质人才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产教融合示范基地。

      (五)产教育融合型工程项目。以产教融合实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为重点,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人才培养条件,加强实践育人。支持职业院校以校企合作(依托职业院校为主)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或者兼具生产、技能教学功能的专业化实训基地(中心);支持普通高校向产教融合方向发展,同步推进学校实验实训实习环境、平台和基地建设与转型发展,推进一流学科与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重大工程中心、重大科学装置、大实训实习基地协同发展。建成50个以上装备水平国内一流、产教深度融合的工程项目(实验实习实训基地)。

      贵州落实组合投融资和财政等政策激励。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省预算内投资支持试点城市自主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优先布局建设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对建设成效明显的联盟、企业予以动态奖励。完善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债券融资、开发性金融等组合投融资和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对重大项目跟进协调服务,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以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合作共建等方式,支持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办学或举办职业院校。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按规定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试点企业深化产教融合取得显著成效的,按规定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并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全面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可适用的各项财税、投资、金融、用地、价格优惠政策,形成清单向全省发布。

      鼓励制造业企业为新增先进产能和新上技术改造项目配套建设实训设施,加快培养产业技术技能人才。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在岗职工以工学交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校企共招、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完善“双一流”建设评价为先导,探索建立体现产教融合发展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支持各类院校积极服务、深度融入区域和产业发展,推进产教融合创新。对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高校在招生计划安排、建设项目投资、学位(专业)点设置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4月3日。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周杰,张祥辉;联系电话:85284921;邮箱:gzsf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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