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九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这些失信被执行人将被惩戒
2019-11-18 09:16:31 贵阳网
  • 贵阳网讯 11月16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省发改委、省法院、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部门11月11日联合印发《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即日起,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将受限制。

    《通知》明确,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投标活动中,九部门将围绕注册登记、资格预审、购买文件、现场开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等关键环节开启全流程信用监管,全面核查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实现信用监管常态化、标准化、科学化。失信代理机构和失信投标人将面临被拒绝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拒绝购买招标文件、拒绝接收投标文件、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等多项信用惩戒措施,且不因之后法院删除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目前,由省发改委负责建设的贵州信用联合奖惩平台已将信用核查和信用联合奖惩功能嵌入贵州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投标活动中建立“逢办必查、失信必惩”的信用核查和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并实现信用核查和信用联合惩戒信息的自动反馈。今后,省法院作为发起单位,负责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时、全量推送至贵州信用联合奖惩平台,并做好动态更新工作,确保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准确;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响应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投标活动中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据了解,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有利于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规范、高效、公平、透明,同时,有利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行为的制约,在全社会加快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发展。

    编辑: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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