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贵州省交通厅网站发布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关于对仔猪及冷鲜猪肉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的紧急通知。根据国务院部署,为稳定猪肉生产,保障猪肉供应,就仔猪及冷鲜猪肉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有关事宜作了通知。
通知明确,自2019年9月1日起,对整车合法运输仔猪及冷鲜猪肉的车辆,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通知要求,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要督促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贯彻落实上述政策措施。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应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培训,积极为收费站点辨别种猪、冷冻猪肉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帮助。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严格查验承运车辆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发现异常情况或难以辩明的,应及时通报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编辑:龙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