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8月21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证明资料相关事宜的通知》,为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与职工,经研究决定: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时,不再提供工作调动相关文件或新单位录用证明,只需转入单位在《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转移申请表》中签署转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其余业务办理所需资料不变。
通知全文
此外,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业务时,不再提供单位社保账户相关证明资料。通知自下发之日(2019年8月21日)起实施。
编辑:龙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