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起 贵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正式实施
2019-06-10 16:08:49 天眼新闻
  • 6月10日,记者从贵阳市残联获悉,日前(6月5日)起,贵阳市出台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据悉,此《办法》在《贵州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基础上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标准、增加了救助内容。 残疾儿童救助方式由原来的项目化救助变成制度化。

      据了解,贵阳市出台的《办法》救助对象为:

      1.具有贵阳市户籍的0—15岁残疾儿童或持有贵阳市居住证的0—6岁残疾儿童。

      2.家庭经济状况: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或家庭收入难以支撑康复费用的残疾儿童以及区(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

      据悉,残疾儿童监护人(或由监护人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申请。县级残联受理申请后,对相关信息进行比对、审核,协助残疾儿童获得康复训练。

      据贵阳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贵阳新出台的《办法》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是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年龄。将《贵州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中0—6岁的年龄范围扩大到贵阳市户籍按照0—15岁;将贵州省办法中0—6岁的年龄范围扩大到贵阳市户籍按照0—15岁。一方面在实际操作中,6—15岁的大龄残疾儿童救助需求很大,贵阳市将年龄放宽到15岁,符合残疾儿童的实际需求。从2015年起,贵阳市已连续四年实施市级彩票公益金儿童康复项目对6—15岁大龄残疾儿童开展康复救助,得到了残疾儿童家庭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贵阳市作为省会城市,将救助年龄放宽到15岁,以发挥省会城市的带头作用。

      二是提高了救助标准,对贵阳市户籍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训练补助在贵州省办法的12000元基础上提高为24000元。贵阳市深化省会意识,强化省会担当,切实担负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火车头、发动机,发挥在全省作表率,走前列的作用,将康复训练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4000元。在实际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中,康复机构每月收取康复训练费在3000元左右,每人每年康复训练10个月,需要30000元,12000元的救助标准已经远远不够实际康复的需要,残疾儿童家庭还要自己补贴很大一部分,“办法”将标准提高到24000元,极大的减轻了残疾儿童家庭负担。

      三是增加救助内容。救助内容中,增加了0—15岁精神病儿童救助和残疾儿童辅助器具救助。

      贵阳市高度重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针对残疾儿童实际情况在中央和省的基础上,在第五条中增加“ 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或家庭收入难以支撑康复费用的残疾儿童以及区(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对“其他经济困难”进行了一定的明确。

清镇市新闻客户端黔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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