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8时21分,贵阳市八鸽岩路十七中门口发生一起电动车撞倒行人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电动车驾驶员逃离事故现场。
5月15日8时50分许,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云岩分局指挥中心接到上述警情,于是立刻派事故民警韦波前往处置。
在事故现场,伤者是一名老奶奶。她告诉韦波,在过街时一电动车将其撞倒,电动车驾驶员未经家属允许强行离开事故现场,她的脚受伤无法行走。民警立刻让家属带受伤奶奶到医院治疗。
通过调查走访、旁证搜集和监控调阅,办案民警在48小时内将肇事人员身份信息锁定,并于5月18日早上将其抓获。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警方对肇事人询问中,驾驶员自称为上班不迟到,故先到公司打卡再请假出来处理,但直到将其抓获警方都未接到其前来处理的电话。
警方提示,事故发生后,应主动报警处理,在未征得警方和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擅自离开事故现场,不能抱有逃之夭夭的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