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5日0点我县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以来,富顺县住建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富顺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发布启动和升级信息,相继印发了《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富住建通〔2019〕86号)和《关于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等级升级为橙色预警的通知》(富住建通〔2019〕91号)文件布署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重污染天气期间,各在建工地和商混企业采取以下响应措施:一是停止室外装修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作业;停止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等作业);停止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停止使用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二是停止房屋拆除施工。三是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四是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停产。

此次重污染天气期间,共出动130余人次,每天分两组对县城区39个在建工地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情况进行巡查,并与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联合巡查2次。巡查中发现未响应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项目3个(已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其余项目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要求立行立改。
发布: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