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无故被辞退没地儿说理?看这里!

2020-02-07 10:17:16 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精神,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解读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劳动关系相关政策。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详情请咨询县人社局劳动关系政策法规股:0813-721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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