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及时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促进绿色发展,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下,富顺县建立健全“全面四查”机制,全力做好中央、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一是属地镇(街道)全面自查。全县20个镇(街道)将继续按照台账对本辖区内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自纠,并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县环委办,现已收到简报12篇;二是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抽查。县级相关部门如农业农村、住建、交通、综合行政发挥行业专业技术特长,对牵头整改的问题及本行业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县环委办全面暗查。县环委办持续对全县生态环境问题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暗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责任单位整改,现已印发通报15期,通报问题46个,现场已完成整改103个;四是县督察整改办全面督查。县督察整改办对全县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及“回头看”情况开展全方位督查,发现问题立即通报,重大问题移交纪委监委进行严肃问责。
发布:富顺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