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协力促整改,环保督察在行动
2021-08-13 08:55:58 富顺生态环境局
  • 是全县各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推进有力。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含交办信访问题)共计369项,整改时限要求在2020年底前完成的367项,已全部完成整改,剩余2项整改任务分别要求在2022年和2025年完成。省第一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共计76项,已全部完成整改。省大气帮扶指导发现问题16项,已全部完成整改。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自查共发现问题74个,完成整改69个,整改完成率93.2%。釜溪河流域专项治理交办问题10项,完成9项,整改完成率90%;市环保督导通报问题9项,完成9项,整改完成率100%。

    是全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顺利进行。按照“处置增量、消化存量”的原则,联合相关部门、乡镇对全县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排查,对新发现问题抓早抓小、及时跟进、快速处理。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促进生态环保工作齐抓共管,确保工作常态长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对标对表各级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由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回潮反弹,确保整改到位见实效。同时收集完善整改支撑资料、建立专卷档案备查。

    是全县生态环境问题跟踪督办效果显著。形成县环委办、目督办、河长办“三办督导”的长效机制,加强对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及时通报、会商研究整改督导情况,印发相关工作通报,纳入对部门、镇乡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整改不到位、进度缓慢的,扣除目标绩效考核分值。对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导致该发现问题没有被发现的;对发现问题后不及时、客观、准确报告,导致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的;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认真,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导致整改后反弹或同样的问题反复发生的;严肃追究排查责任单位及整改责任主体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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