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涉企收费的公示
2020-01-05 13:40:18 富顺县融媒体中心
  • 根据《富顺县财政局 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富顺县涉企收费公示的通知》(富财预〔2019〕375号)文件的要求,我局现将涉企收费予以公示。

    一、收费项目: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

    二、计费单位:元。

    三、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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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上门征收类别中如含有代扣征收,在上门收取处理费时将扣除代扣征收费用。

    四、收费范围: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户、居民户等。

    五、收费依据:《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城区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富发改发{2019}238号)。

    六、收费时效:2020年1月1日起。

    七、免收政策:当月水表读数为零的户头免收当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来源:富顺政府网

    编辑:方文俊

    编审:罗怀成    杨    敏159dee4aa3e74541bbd8887c92089bb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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