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富顺县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简称“行刑衔接”)的紧密衔接,县市场监管局代表县食品药品安全办积极组织协调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全力推动“行刑衔接”工作,共同建章立制,部门联合联动,严查重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做到了查处违法、打击犯罪两手抓、两手硬,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为老百姓筑牢身体健康“防火墙”,撑起生命安全“保护伞”。

建章立制,“行刑衔接”扎实推进。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决定》的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等部门通过联席会议、研判讨论、反复会商10余次,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了《富顺县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制度》,包括联席会议、线索通报、案情通报、信息共享、案件移送、信息发布沟通协作、检验鉴定、涉案物品无害化处理(保存)等八项制度,并共同遵守、严格落实、执行到位。

联合联动,铁拳出击剑指犯罪。县市场监管局在今年实施的“春雷行动2021”“铁拳行动”“性保健品执法行动”“食品小作坊提升行动”“餐饮食品安全提升行动”中,主动与县公安局取得联系,部门联合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20余次,铁拳出击重点剑指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以及生产销售侵权假冒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查获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案值金额超过了100万元。对发现涉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线索,县公安局按规定要求提前介入,县市场监管局对符合移送条件案件均及时依法移送给县公安局处理,持续加大联合查处危害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在全市最大。

严查重处,执法司法成效显著。通过部门协作联动,严查重处,食品药品“两法衔接”案件数名列全市之首。目前,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向县公安局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件,移交涉嫌犯罪线索5条,其中移送“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7件,“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2件,“涉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案件3件,“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案件1件,涉嫌销售侵权假冒食品案件1件。县公安局已依法对10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或者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已有2件食品案件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1件食品侵权案件被告人张某已被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罚金5万元。全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效。
来 源:县市场监管局
通讯员:刘 钢 杨昌盛
编 辑:夏 旻(实 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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