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诉状!富顺女子将母亲与弟弟告上法庭,到底为哪般?
2021-12-09 15:33:22 富顺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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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

    富顺女子一纸诉状

    将母亲与弟弟告上法庭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和小融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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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老汉生前是煤矿厂的工人,与妻子胡老妪育有石花,次子石头。石老汉退休后因病去世,获得抚恤金、补助金等共计29万余元,扣除石老汉的安葬费后,尚余24万余元,现存放于妻子胡老妪处。此后,女儿石花多次与母亲、弟弟协商分割无果,便一纸诉状将母亲与弟弟告上法庭。

    富顺县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受理了该案,赵永刚法官本着家事纠纷调解为主的原则,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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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中,石花认为父亲的抚恤金属于家庭共有物,自己作为女儿,理应享有分割权,并且由于自己身患疾病、经济情况困难,应当适当照顾,因此主张分得父亲抚恤金的50%;而母亲年龄较大,患有疾病,应分得30%;弟弟长期与父母一起生活,平日较多地受到照顾,只应分得20%。而母亲胡老妪则认为,石老汉生前多次住院均是自己悉心照顾,现在自身患有癌症,将要产生巨额医疗费,今后想让女儿承担医疗费很困难,因此应当预留一部分钱款作为治疗费,剩余部分再进行分割。石头同意母亲意见,也认为母亲在分割比例上应当多分,剩余部分再由两姐弟平均分割。双方因分割比例发生多次争吵、谩骂,最终因分歧过大,未能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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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中,双方再次因为分配比例而发生争吵,一度剑拔弩张。法官征询双方是否同意调解时,原告石花表示不同意调解,由法院判决。考虑到本案当事人之间特殊的关系,法官再次在休庭后开展劝说,以亲情为纽带,从情感和法律的角度分别做双方的工作。经过法官的努力,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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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虑到胡老妪与石老头生活时间较长,尽了较多的扶养义务,并且患有疾病,在分配上适当多分,故其分得8.5万元,石花及石头各分得7万余元。达成协议的当天,胡老妪依约将七万余元现金交到女儿手中,并多次嘱咐其要把这个钱用在自身治疗上,女儿会心地点头并流出了感动的泪水。至此,这场长达半年、因抚恤金分割引发的家庭矛盾在法院的调解下圆满化解。


    来    源:县人民法院  富顺融媒

    编    辑:关若诗  何   梅   夏   旻(实  习)

    编    审:方文俊  潘劲松

    监    制:杨   敏

    总监制:罗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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