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中共富顺县委巡察工作公告
2021-11-24 17:04:56 富顺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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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富顺县委巡察工作公告

    (2021年第2号)

    根据中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授权和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县委巡察组近期将对自贡市富顺生态环境局开展常规巡察。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单位及巡察时间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自贡市富顺生态环境局。

    巡察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起至2021年12月23日止,单位驻点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

    二、受理信访举报内容

    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除市管干部以外)和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等方面;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面;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不良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三、受理信访举报形式

    1.信访接待点:自贡市富顺生态环境局设立的巡察组办公地点。

    2.意见箱:自贡市富顺生态环境局设置的专门意见箱。

    3.专用电话:18882033150

    4.电子邮箱:18882033150@139.com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信访接待点受理时间为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之日起至巡察组撤离被巡察单位之日止;

    2.意见箱、专用电话和电子邮箱受理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巡察组撤离各被巡察单位止;

    3.专用电话接听时间段为工作日8:00-18:00。 

    特此公告

      

    中共富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来    源:中共富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    辑:周   睿

    编    审:方文俊  潘劲松

    监    制:杨   敏

    总监制:罗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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