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
尚未成熟健全
饮酒不仅会影响其身体健康成长
也容易导致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遭受侵害

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


(图片来源于网络)
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涉及销售酒类的
超市、商店、作坊等点位
进行集中约谈、上门普法
向广大酒类经营者普及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的法律法规
以及相关法律责任
并要求相关酒类经营者全面开展自查
落实整改到位

并且
还印制1000份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
警示标识
免费发放给全县涉及销售酒类的食品经营者
指导、督促各酒类经营者
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张贴

除此之外
县市场监管局还对全县销售酒类的经营者
特别是校园周边的经营者
进行了全覆盖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以下3种情况
↓↓↓↓
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识
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等违法行为
是否告知前来消费的未成年人不得饮酒或以代买酒名义擅自饮酒等内容
本次共检查酒类经营者567户次
出动执法人员1357人次
发现整改问题224个

接下来
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酒类经营者的
监管力度
对拒不执行或改正的
依法严肃查处
切实保障广大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来 源: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讯员:金铁飞
编 辑:关若诗 宗俊羽 周 睿
编 审:方文俊 潘劲松 监 制:杨 敏 总监制:罗怀成
